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撤销了吉尔福德四人的定罪,此前他们已入狱 15 年。
吉尔福德四人组和马奎尔七人组是两个团体的统称,他们在 1975 年和 1976 年因 1974 年 10 月 5 日的吉尔福德酒吧爆炸案在英国法院被定罪,但在长期争取正义后最终被撤销。吉尔福德四人因爱尔兰临时共和军 (IRA) 实施的爆炸事件而被错误地定罪;马奎尔七人因处理爆炸案调查期间发现的爆炸物而被错误地定罪。在服刑 15 至 16 年之后,这两个群体的定罪最终被宣布为“不安全和不令人满意”,并分别于 1989 年和 1991 年被撤销。与马奎尔和吉尔福德四人一起,其他一些人面临与爆炸事件有关的指控,其中六人被指控犯有谋杀罪,但这些指控被撤销。没有其他人被指控爆炸或提供材料;三名警察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,但被判无罪。